您的位置: 首页
> 外籍专家> 外专项目

关于规范推进“一院一平台”外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15:40:42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制定的关于开展国际合作“一院一平台”建设的要求,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在世界综合排名前100和学科排名前10院校范围内(简称“100+10”院校),精选国外合作院校,建立长期可持续的深入合作关系,促进高水平国际合作研究,提升国际化顶尖人才的合作培养力度。学校自2016年以来已经连续两年以增加专项外专项目资金投入的方式支持“一院一平台”建设,为了进一步统筹资源,加大支持,完善激励机制,现就进一步规范推进“一院一平台”外专项目管理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经学校决定,“一院一平台”外专项目自2017年起不再设立学校重点外国专家项目和学校常规外专项目,而对各学院统一设立“一院一平台学院外专项目”,简称学院项目。每学院一年一个学院项目,学院自主下设学院子项目。

各学院应按要求聚焦平台建设,根据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子项目。本项目不鼓励一般性、重复性、非“100+10”院校合作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本项目所邀请的专家应具有外国国籍、符合项目条件要求。

二、项目的管理

1. 学校规划立项。国际处每年向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提交学校年度“一院一平台”外专项目立项规划,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立项执行。

2. 学院申请立项。各学院应按通知在我校外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学院项目,一般申请时间为每年8月底,准确时间以国家外专局当年申报通知为准。学院项目每年申报一次,各学院网上申报时需提交上一年学院项目的总结。

3. 专项财务账户管理。学校统一设立各学院项目的财务账号,学院项目经费分上下半年两次下拨,分别为4月和10月拨款。10月拨款时将参考上半年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执行应依据《中国农业大学外国专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中农大外字(2016)180号)和国家外专局的相关文件严格进行经费使用管理。

4. 学院层面管理。各学院指定院级领导担任学院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各子项目申请、立项、请进专家审批、经费审核、报销、项目监督执行、总结和评价等相关工作。本学院子项目承担教师负责子项目的申报、执行和结项工作。

5. 绩效评估和后续执行。依据外国专家局和我校聚焦平台建设的要求,学校将定期对“一院一平台”学院外专项目的执行、管理、成果等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未来本项目滚动支持以及其他国际合作资源统筹支持的主要依据。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