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说明
1.专家如工作需要,可申请延期,原则上延期1次,时间≤90天。(第2次延期,须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
2.专家须办理校内延期及F签证的延期。
3.应在审批离校日期前提前至少1个月办理。
二、所需材料
1.《邀请外国专家来访延期申请表》(一式2份);
2.《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1份;
3.专家护照首页、签证页、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三、办理流程
邀请人填写申请表;
学院对来访任务和经费进行审批(意见、签字、盖章、);
校级经费管理部门对经费进行审批(意见、签字、盖章);
邀请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国际处;
国际处审批通过后,邀请人领取以下批复材料:
a.签批表
b.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公函;
c.盖国际处章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专家本人持以下材料至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a.护照、签证、临时住宿登记;
b.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便函;
c.盖国际处章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公信息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
联系电话:010-84020101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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