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外专局最新通知。现将补充申报2017年外专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时间
8月30日—9月4日(含学院审核时间)
二、申报内容
1、国家重点项目(项目子类别及介绍请登录系统查阅);
2、学校重点项目(项目子类别及介绍请登录系统查阅);
3、学校常规项目(即学校普通项目)。
三、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各项目申报人需通过“引智工作服务系统”提交2017年项目申请,各学院需登录系统审核。
系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
1、通过我校“校内平台”登录“我的空间”,在“系统直通车”栏目下点击“外事信息服务系统”,进入后选择“引智工作服务系统”(无需注册,推荐);
2、系统网址http://ims.cau.edu.cn,注册后登录“引智工作服务系统”。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15、2016年立项且2017年还在项目执行期的学校重点项目,须按要求申报2017年度项目,否则学校将收回结余经费,2017年不再资助。
2、2014年立项的学校重点外专项目三年资助期已满,如2017年需要继续聘请专家,需要重新申请立项。
3、外国专家项目资助外籍专家或者学者,不资助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者学者。
4、每位外国专家,原则上不能在同一年度重复申请或同时执行不同类别的项目。例如,不同时申请或执行2项及以上的国家重点项目;申请国家重点项目,原则上当年不再申请或同时执行学校重点项目;申请学校重点外专项目,原则上当年不再申请或同时执行学校普通外专项目。
5、同一申请人每年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无正当原因,已获项目资助而无故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原则上不能申请新项目。
6、项目申请人在制订预算时要遵照外专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参见附件“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按照按需请进,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聘请专家和使用经费。
7、此通知所涉及外专项目类别不包括“111”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2017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通知见《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的通知》。
8、系统技术支持QQ:1516849328,电话:010-58235529。中国农业大学外专项目申报交流QQ群: 523313549。
联系人:郑晓琳 电话:62737981 邮箱:zxl@cau.edu.cn
附件1 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6版)
附件3 高校引智工作服务系统常用问题整理(2016080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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