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2021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将分为:
1. 重点项目(550元/天/人)
2. 一般项目(400元/天/人)
3. 立项但不资助项目
二、 工作目标及重点对象
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创新项目形式和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吸引台湾青少年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与大陆交流。
1. 台湾青少年
邀请台湾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学生领袖和骨干参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验式交流活动。鼓励邀请台湾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全国性赛事活动。
2. 台湾教师
邀请台湾教师特别是社会科学领域的教师开展教学研讨、课堂观摩、参观访问等活动,鼓励与台湾教师在优质学科、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
3. 台湾教育管理人员
邀请台湾地区大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来大陆参加论坛会议、专题研讨、参观交流等活动。
4. 海外台湾师生
邀请海外台湾师生来大陆参访交流。加深其对祖国发展成就的了解,鼓励其回大陆就业创业。
三、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准确掌握台方组团单位和被邀请者的背景情况,严格遵循对台工作的政策和纪律,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每个项目的举办既要配合对台工作整体部署,又要考虑到现实工作需要,切实发挥引领示范效应和对两岸教育交流的促进作用。
2.精心设计,充分结合地方优势和学校专业特色,创新形式,深化内涵,主要围绕国情教育、文化体验、社会服务、学术专业、科研合作、体育竞技等方向精心设计项目,避免一般意义上的迎来往送和文化参访,注重项目的品质和效果。
3.认真组织,要将所申报项目落实到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项目须在2022年度内实施完成,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项目实施地点原则上只在北京市。
四、 申报事宜
每个学院/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请填写《教育部高校对台交流项目申请书》、《教育部对台交流项目统计表》及《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财务信息统计表》。报送时请送纸质文件一份,电子版一份。
1. 上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
2. 教育部批复结果预计在2022年3月下达。
3. 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申请和使用经费,项目一经获批,应在当年度使用并专款专用。
4. 项目完成40天内,需将《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结算表》、实际日程、实际人员名单(含台胞证号)和活动总结上报,如项目变更,需正式出函说明原因。
请有意申请此项目的学院/部门,请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材料交至港澳台办公室(东区主楼412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xli@cau.edu.cn。
联系人:李彩霞 62737813 cxli@cau.edu.cn
附件: 1. 附件1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书.doc
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